第一章 法院(第3页)
说林非打人,我相信!
说他一次把七个人打成报废。
我也相信!
(毕竟他的实力摆在那里!
)
可问题是林非打的七个人竟然都是女人,而且都是少女,平均年龄在十五岁左右。
我去这也太离谱了吧!
都说了做一个好男人是不能打女人的,可林非偏偏就这么做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林非压根就不是什么好男人!
真正的好男人当然是我!
好吧!
话题又扯远了
如果说打人。
打成轻伤的话。
以我们几个的经济实力,完全可以私了的。
为什么还会搞上法院了呢?
原因很简单,对方不缺钱。
更主要的是其中一个女孩竟然是城南市副市长的女儿。
好吧!
这次林非可闯大祸了
林非啊!
你这次是赢了!
你们全家都赢了!
你说你打人也就算了!
你他妈打的还是女孩!
你打女孩也就算了!
你他妈怎么连副市长的女儿都敢打啊!
是不是有五哥撑腰,你就可以肆意妄为了!
是不是有老胡罩着。
你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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