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就是番禺大劫案的在逃犯
时间回到12月27日晚,吴兆全在酒店大摆宴席,席间拿出六万元交由一位朋友保管。
次日,这位朋友又为他介绍了一名陈姓发廊妹。
吴兆全效仿何为光的做法,花了一万多元将这名女子包养下来,随即带着她前往梧州市。
抵达梧州后,他第一件事便是想购买一部手机,但当时手机需预订,无法立即到手。
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情人先返回藤县老家等待。
他先是借住在好友杨海龙家中,并支付对方两万元作为酬谢,随后又去见了情人的亲妹妹,并给了妹妹一千元。
当晚,三人之间发生了不堪之事。
此时的吴兆全肆意放纵,行为愈发荒唐。
就在他沉溺于声色之时,12月30日,警方己搜查了他的老家,不仅起获了他埋藏于院中、留给父兄的钱款,还在大街小巷张贴了通缉他的告示。
吴兆全的情人看到通缉令后,惊觉枕边人竟是重犯,吓得仓皇逃走,但并未报案。
吴兆全自己也看到通缉令,并得知父亲和哥哥因涉嫌窝藏己被警方带走。
他顿时慌了手脚,匆忙乘车赶往柳州,企图按原计划与“二何”
会合。
然而这一路他提心吊胆,行程缓慢,不时中途下车住宿,或徒步绕行,看谁都像警察。
等他好不容易在1月3日抵达柳州,才得知何为光与何永新己于前一天落网。
惊惧之下,他只好再次逃回藤县老家。
回到藤县后,他购置了被褥等生活物资,躲进了深山里。
可山中的日子并不好过,他虽委托一位亲戚定时送饭,但对方也怕惹祸上身,时常断供。
吴兆全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甚至在年三十夜晚,也只能孤身蜷缩在山洞中,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偶尔,他不得不偷偷下山寻找食物。
但由于通缉令遍布城乡,他的行踪终于被人察觉并举报。
2月18日,大批警察包围了他藏身的山洞。
经过短暂对峙,吴兆全最终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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