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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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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允也答应,“二哥从小就在西岭山里抓兔子,吃得多了,熙语你喜欢就自己吃吧。”

祝熙语望了眼已经空盘的兔肉,不好意思地抿抿唇,“我吃好了,他在部队应该也没什么机会吃,我还是给他带去吧。”

韩兴挤眉弄眼,“哎呀,娘和五姐你们俩就不懂了吧,二哥不会舍不得,但二嫂也心痛二哥呀。

这就叫,两情相悦。”

桌上的人都笑了,祝熙语夹了一筷子白菜放在韩兴碗里,“多吃点蔬菜,你还在长个子,要营养均衡。”

最讨厌吃白菜的韩兴大喊,“二嫂!

你这是公报私仇!”

祝熙语笑眯眯的,你还知道我是你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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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农历十月十二,韩青阳和方冉结婚的日子。

天才刚亮,韩家各处就热闹起来,韩家的小辈们昨日都带着一家子回来了,住在村里,方便参加今日的婚礼。

韩宥的亲哥哥韩华比韩宥大四岁,作为韩家这支的长子长孙,从小就是韩家重点培养对象。

他本来书读得很不错,走得是韩家明字辈最出息的韩明德的路子。

但没想到十七岁去了军中的韩宥异军突起,屡屡升职,眼见着就要从韩老大家的野孩子摇身变成新一辈最出息的男娃。

丁芳舒母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便撺掇着韩华也参了军。

她们从来都不喜欢韩宥,更不能忍受韩宥被上韩村其他人追捧,这会显得她们很可笑。

她们觉得韩华书读得这样好,去到部队里也不会比韩宥发展差,于是找了个机会逼着羽翼未丰的韩宥走关系把韩华带了进去。

韩华进了部队走得是偏文的路线,一是另一个赛道已有韩宥珠玉在前,二也是故意想和韩宥较劲。

一切本来也很顺利,他脑子灵光,学东西快,在部队虽然没有韩宥升得快,却也算得上前途大好。

但在一次很小的任务里,韩华被自己的战友背刺,彻底伤了腿。

在他接到转业通知的时候,韩宥也升职成了副营。

那时候韩宥才多少岁啊,二十三不到。

韩华不甘地回到了汉台,他在部队职位不高,还是看着韩宥的面子和他是因公受伤的原因才被分到了县里的信用社。

多么可笑啊,他生来就比韩宥受重视,以前也一直稳稳压着这个弟弟,到了最后却成了要看着韩宥的面子才能去到一个小小的县信用社。

韩华自此就恨上了丁芳舒和韩筝,他认为若不是为了满足她们的私欲,自己也不会为了和韩宥相争就参了军。

但实际上,韩华自己当时也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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