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签到环节(第3页)
余下四十五名成员里,还有一个是签约了协议后,反悔了,并不想再待在这个团里,想要走个人演艺路线。
对于这样的人,熊野直接告诉她:“你已经签约,那这份协议在法律意义上已经生效,想要反悔,可以,请交200万违约金出来。
如果没有,那请不要参与演艺事业。”
那个人非常不愿意,协同家长来闹了很多次。
熊野都是从法律生效角度去和她们说,要走可以,交钱,不想交钱也可以,我们法庭上见。
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后面王崇云出面,找到了她们家长和她自己,想问清楚是什么原因,让她选择放弃一期生机会。
她回答:“我并不知道这个公司还会有二期生,三期生计划,我以为只有我们。”
这答案并不能让王崇云信服,王崇云让她给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如果回答得好,可以无条件解约。
她思索了一会回答:“我觉得贵公司的未来前景配不上我的潜力。”
“哦!”
王崇云语调变高,觉得有趣起来。
她继续说道:“贵公司发展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很有知名度的地方女团,辐射范围也就长三角,完全无法燕京的视线。
我歌舞自觉得很有天赋,长得也很不错,走个人歌手路线,一定能大火。”
“你们公司配不上拥有我。”
“是吗?”
王崇云再次审视了说这话的林香,在资料里她在歌舞环节确实表现得可圈可点,但并未表现出令人震惊的天分。
她说这话,到底是建立在哪个自信上。
思考一下,王崇云同意了:“你这个理由我同意了。
我们可以无条件解约,你可以把协议撕了。”
这莫名的自信和轻视的话语,让王崇云起了不服输心思。
你觉得你可以比我们HUN还更知名,能一人单挑全团,看不起我们,那就试一试吧。
王崇云记住了林香这个这么自傲的人,也记下今天说的话。
他想等未来哪一天我团红起来的时候,能够和她再说一遍今天的台词,看她还有没有这个自信。
不过,事情发展出乎意料,本来已经在走解约程序的林香。
不知道为何通过另外一个成员途径又联系了熊野,说会正常参加集训,让熊野那边人和她联系一下。
这就让王崇云好奇起来,怎么突然又想不开了,选择复归团队,是什么因素影响吗?
不过,说了这句话之后,林香那边又变成联系不上状态,这让王崇云不懂她还会不会参加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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