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她隐约觉得,肉孜这笔钱是弄到境外去,至于用这笔钱干什么,肉孜不会向她吐露半句,她想,只要跟肉孜沾边的事,肯定都没什么好事。
这几年,肉孜总是躲在幕后操作,却把她推到前台当挡箭牌,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成为肉孜忠实的帮凶,想起这些,她就恼火不已,可是,她别无选择。
一大早,心急如焚的阿米娜就带着努尔飞往东北。
临出门前,阿米娜带了足够多的现金,在努尔的建议下,还带了两张盖有公司章的空白信纸。
到东北已是下午。
在飞机上时,努尔讨好阿米娜:“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什么结果?这不明摆着吗?”
阿米娜皱着眉头说:“我要把人带回来,听明白了吗?”
努尔思忖着说:“也许您不清楚,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能办取保。
至少当地要有担保人或实施财保。
但是这种异地被抓的情况,走担保人这条道,实行得较少。”
“那就走财保呀。
得需要多少钱?”
阿米娜觉得自己头脑始终很清楚。
“2至5万元,当然这是个理想状态。”
努尔说的这个数是有法律依据的。
依阿米娜的心愿,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只要能速战速决把阿斯卡尔拿出来。
可是事与愿违,骄傲的阿米娜在第一个计划中就失败了。
当晚,努尔请他在当地司法局工作的一个同学吃饭,打听到案子是东北省厅经侦部门接手的。
第二天上午,阿米娜和努尔在沙发上把屁股都坐热了,王军才打来电话,他让内勤通知俩人,他在外地出差,过一两天回来,到时当面说清楚。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当天,律师就可以介入。
然而,王军早已派人验过努尔的律师资格证。
努尔恰恰没有律师资格证。
一连三天,他们既见不到主办人,也见不到阿斯卡尔。
干着急。
气得阿米娜直骂努尔没用。
半年前,阿米娜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法律顾问。
在JJ市司法局工作的努尔,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他本就抱怨工资偏低,看到招聘启事,毅然辞掉铁饭碗,投奔了金地公司。
国家有明文规定,像金地这种规模的公司,内部不允许设律师事务所,所以,严格来说,努尔的合法身份是法律工作者。
但阿米娜不懂法律,她只知道努尔在司法局工作多年,认识很多司法界官员,她需要努尔的经历和关系网,以及他一张能言善辩的嘴。
在她的心目中,努尔是公司法律顾问,理所当然也是律师。
王军回来了。
恼火至极的努尔提出要见阿斯卡尔。
王军不客气地说:“我尊重你,你顶多算个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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