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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第五十二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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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跳楼,啧。

张钧晓丝毫没有注意到谭玉鑫的目光,他高高兴兴地跟谭啸聊天,挤兑他“苟富贵,莫相忘”

谭啸摊摊手:“张钧晓,你一个叫嚣着要在柳鸣街买房的人,跟我说这个有意思吗?”

张钧晓不知道想起什么哈哈笑了:“那天蔡明申的脸色,哎,其实我根本买不起的,我租都不敢租柳鸣街的房子。”

路珩敲敲桌子:“张钧晓,蔡明申好歹是我朋友,你就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留点儿余地?”

张钧晓夹了一筷子白水羊头肉,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说:“开玩笑嘛,他真的生气了?”

“那倒是没有。”

张钧晓垂下眼睛再也没接话了。

吃完饭,谭啸又嘱咐一遍谭玉鑫,在谭玉鑫烦得翻脸之前拎着小小的行李箱出门了。

张钧晓:“我就不去碍眼了,拜拜。”

谭啸翻个白眼:“你真是就来蹭一顿饭啊,大老远的你也不嫌累。”

“闲着也是闲着,”

张钧晓说,“走了。”

说走就走,他把帽子扣在脑袋上,施施然沿着狭窄的胡同走了出去。

五月的阳光有些热了,张钧晓能感到汗水很快渗透了帽檐,但他不想把帽子摘下来,只是揪着T恤衫的领口抖了抖,让一点儿微风从领口灌进去。

谭啸说他“不嫌累”

,其实他挺累的,从东郊到这里,要换两条地铁线路,还要坐五站公交车再步行二十分钟,进屋吃顿饭,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又要再返回去,怎么可能不累?

但是累,也比孤单要好。

张钧晓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看刺眼的阳光,觉得心底那一点角落也暖和了起来。

东郊的房子太空、太大,一个人住着,看着窗外日渐浓翠的树林不但没有感到生机,反而越来越孤单。

每天他都开着电视,虽然不看,但是电视里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会让他感到踏实。

张钧晓每天在窗户前写文,写累了就抬头看看窗外郊野公园的一角,春天到了,游园踏春的人越来越多。

他就好像在看舞台剧一样,看着孩子追着风筝、情侣拥抱着接吻,也会看到美得年轻女孩三五成群在一树树的花前拍照,肆意地展示青春。

没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特别孤单。

他有时候会把QQ调出来,絮絮叨叨地跟谭啸说会儿话。

谭啸话不多,但是有人回应他他就觉得踏实。

很羡慕谭啸,能遇到路珩是件幸福的事儿——路珩话多。

张钧晓站住脚,他忽然特别想去一个人声嘈杂的地方,周围全是人,让各种声音灌满耳朵,让五光十色的世界装满视线。

张钧晓决定去柳鸣街看看,那里靠近市中心,旁边就是著名的天街商业区,有高档的写字楼,有华丽的商厦,还有各种声色犬马的酒吧。

如果说谭啸的小院子是这尘世间最安静和普通的角落,是繁华落幕回归宁静的地方,那柳鸣街就是扰攘红尘的中心,一切繁华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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